
涪陵高新區(涪陵綜保區)管委會,各鄉鎮黨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區委各部委,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重慶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重慶市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要求,聚焦經營主體全生命周期,涉企服務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事項,涵蓋政務服務、行政審批、監管執法等方面,更好服務企業發展,激發市場活力,增強投資吸引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結合涪陵實際,現將涪陵區“服到位、零距離”優化營商環境正負面清單予以公布。
一、正面清單
? ?(一)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1.企業開辦再提速。提升企業開辦效能,實現開辦企業“零見面”“零跑路”“零成本”、最快1小時辦結。推行企業注銷登記“一網通辦”,最快實現0.5天辦結,推行高頻涉企事項注銷“一鍵同步”。全面推進個體工商戶分類精準幫扶、培育,制定分類標準指導目錄和分類培育評審機制,樹立“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品牌。(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2.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質量。政府采購簽訂合同時長壓減為8天(無質疑和投訴的項目);備案和公告合同時長壓減為1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履約驗收時長壓減為5個工作日;支付合同款項時長壓減為收到發票后3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3.積極推動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減免。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保證金。落實守信激勵政策,對紅名單投標企業實行保證金優惠,投標保證金按50%繳納。(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4.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力度。探索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執法監督,深化川渝公平競爭審查一體化合作,實行第三方評估、川渝交叉互評,實現交叉檢查結果通報互認,打破地區封鎖、破除行政壁壘,有效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 ?(二)提升政務服務能效
5.打造“1+2+X”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專區。圍繞企業籌備、開辦、準建、準營、退出、員工保障等企業全生命周期,推出首批5個重點行業“一類事”服務場景,實現一類事項“一次告知、一網通辦、一窗受理”。(牽頭單位:區政務服務管理事務中心)
6.加強惠企政策“直達快享”。升級企業服務線上平臺,通過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輔助,實現惠企政策“一站匯聚”“一鍵推送”,適時推出獎補事項“一屏申報”,讓惠企資金快速直達企業。建立惠企政策專職服務隊伍,深化惠企政策咨詢、匹配、申報、兌付,實現惠企政策“一窗申報”。(牽頭單位:區政務服務管理事務中心)
7.提升工程建設領域幫代辦服務。開展線上智能導辦、線下專員幫辦,面向社會投資項目提供清單式標準化幫代辦服務事項46項。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多個部門分別確定1名幫代辦專員,共同組建幫代辦隊伍,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幫代辦專員主動開展幫代辦服務,推動審批事項快速辦結,企業報建體驗由“事項多,不懂如何辦”轉變為“有專員,輕松快捷辦”。(牽頭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
8.推行環評項目帶條件審批。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審批情形的,對環境影響可接受、污染治理措施可行的建設項目,經識別雖然有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職能且暫不符合相關要求的事項,在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已開展相關工作說明的情形下,可不互為前置,予以帶條件審批。深入推進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試點,對建設項目進入滿足符合試點要求的產業園區,按要求開展減免環評審批改革試點。(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 ?(三)強化法治護航
9.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新模式。除安全生產、環境生態、土地保護領域外,依法對企業實行行政執法首違不罰、輕微不罰、承諾不罰等柔性行政執法制度。發布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15個執法領域不予處罰、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事項清單,擬定365項柔性執法適用情形,以柔性執法和包容審慎執法助力打造營商法治“軟環境”。(牽頭單位: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
10.全面推行涉企監管“無事不擾”。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開展“綜合查一次”組團式執法,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上級明確要求外,全區各級各部門不得組織開展單一行政監管事項涉企檢查,實行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制、審核制,減少檢查頻次20%以上,推動實現除重點專項檢查外涉企檢查“一年查一次”“一次都不查”。(牽頭單位: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
11.建立CD級信用評價企業預警提升機制。建立涪陵區CD級企業預警系統,對CD級企業信息進行分析,研判處置措施,為CD級企業提供信用修復預警服務,降低全區CD級信用評價企業占比至19%以下。(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12.全面優化訴訟服務水平。為經營主體涉訴涉執開辟財產查控、資產處置等“綠色通道”服務,提供“一站式”快立、快審、快執服務,最大程度縮短辦案周期,提高涉經營主體案件辦理效率,助力涉訴涉執經營主體解難題、渡難關。加強企業“出海”法律輔導,設立“法院+專家+企業”模式的“一帶一路”法律服務中心,為轄區企業涉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注入司法動能。(牽頭單位:區法院)
13.推行“信用承諾+容缺受理”審批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動更多行政許可事項實現容缺受理,最大限度壓減申請材料、壓縮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效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動信用主體自我約束、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監管格局。拓展實行告知承諾的證明事項范圍,從制度層面解決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
? ?(四)完善要素支撐
14.強化用地保障。推行“一碼管地”賦能用地審批提效,實現規劃編制、土地供應、規劃許可、竣工驗收到不動產登記全過程數據全覆蓋,全流程審批環節由13個減少至6個、壓縮54%,企業提交審批材料由36件減少至12件、壓縮66%。積極推行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實現“交地即交證”、“拿地即開工”。(牽頭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15.優化市政公用報裝申請前置服務。建立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在工程規劃許可審批階段提前將企業項目信息推送到相關公共服務單位,服務單位主動上門為其辦理接入事項,將對接需求、踏勘、設計、審批、施工等環節前置,實現服務單位用水、用電、用氣前置辦、主動辦。(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城市管理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16.加快推進水電氣網等聯合報裝。健全水電氣網外線協同設計、協同施工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水電氣網外線接入工程占掘路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提升外線工程施工效率。(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城市管理局、區大數據發展局、區政務服務管理事務中心)
17.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指導金融機構加強產品服務創新,持續向科技創新、普惠小微、綠色低碳等領域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實現各項貸款余額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設立380萬元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建設貸款貼息、20萬元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貼息,撬動2.5億元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牽頭單位:涪陵金融監管分局、區財政局)
18.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依托“渝才薈”、“渝職聘”平臺,常態化開展“才聚涪州·引雁回巢”專項引才活動,分行業領域建立企業人才和用工服務供給保障專班,強化企業用人用工需求保障。給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留渝來渝(在涪)就業創業一次性租房補貼。搭建產教融合平臺,為企業培養“訂單式”人才。(牽頭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委人才辦)
19.依法實施納稅信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利用“信用賬戶”一站式信用管理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全區納稅信用整體水平。對守信納稅人繳費人予以“銀稅互動”、辦稅繳費綠色通道、精品化涉稅服務等激勵舉措;對重大稅收違法失信納稅人繳費人,依法依規向社會公布失信主體信息,依法依規采取失信懲戒措施。(牽頭單位:區稅務局)
20.實施民營企業評議政府職能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建設重點部門負責人現場述職,邀請重點企業、“四上”企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3個層次不少于300戶民營經濟代表進行現場打分評議,著力暢通政企溝通渠道,發揮民營企業監督作用,建立“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牽頭單位:區委統戰部、區工商聯)
二、負面清單
? ?(一)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區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站位不高、重視不夠、推進不力。
? ?(二)服務經營主體庸懶散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冷硬橫推,“新官不理舊賬”。
? ?(三)在市場準入、行政許可、證照辦理、融資貸款、減稅降費、招標投標、政府采購、項目申報和驗收等方面,違規設置(實施)或者變相設置(實施)限制性、歧視性政策措施,損害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 ?(四)行政執法簡單粗暴,對經營主體隨意執法、重復執法、選擇性執法、多頭執法,以罰代管、小過重罰、一事多罰,動輒頂格處罰,“首違不罰”不落實。
? ?(五)對企業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未經法定程序隨意查封、扣留、凍結企業資產。
? ?(六)在辦理涉企政務服務過程中,出現“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現象,不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不落實“一窗通辦、馬上辦、幫辦代辦”等規定,漠視企業合法正當訴求。
? ?(七)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出現“體外循環”和“隱形審批”問題。
? ?(八)經營主體涉訴糾紛的立、審、執綠色服務通道不暢通,執行涉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案件引發信訪無法化解。
? ?(九)辦理涉企案件,濫用自由裁量權、執法不嚴、畸輕畸重、法外“施恩”,超期超范圍查封、凍結、扣押涉企案件涉案財物,干擾和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 ?(十)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接受市場主體錢物、宴請、旅游和娛樂活動安排等。
重慶市涪陵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代)
2024年11月1日? ? ? ? ? ?? ? ? ?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