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局的支持下,我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堅持以《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為統領,以“八五”普法宣傳為抓手,以提升自然資源管理依法行政能力為重點,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不斷提升自然資源管理水平,推動涪陵區自然資源領域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堅持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設正確方向
1.持續傳達學習。印發《2025年度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等文件,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點學習內容列入歷年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納入局黨組會、黨支部“三會一課”學習內容,多層次多形式加強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宣傳和學習。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跟進傳達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共6次。
2.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局主要負責人始終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放在中心大局,嚴格按照《2025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推動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計劃,每半年召開法治政府建設專題會1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及普法工作,多次接訪約訪重點信訪人員,制定信訪化解方案,多次帶隊到市局匯報重點難點復議積案和訴訟案件,作為主要負責人積極參加行政應訴,推動行政爭議成功實質化解。堅持將履行相關職責情況納入年度述職報告,認真履行普法領導責任,督促和推動分管負責人、各科室各單位負責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設職責。
3.統籌推進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及我區細化措施貫徹落實。嚴格對照“一規劃兩綱要”工作任務,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強化規劃統籌引領,完成生態修復專項規劃和國土空間分期規劃的編制,扎實推進生態修復、全面筑牢生態屏障,全面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關于用途管制要求,嚴格禁止在長江沿線和主要支流岸線新建高污染項目,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切實強化執法監管,在法治軌道上落實自然資源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
4.有效落實自然資源領域全民普法責任。大力營造全民學法氛圍,提高群眾法治觀念。依托“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集中宣傳日契機,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同普法工作相結合,開展法律宣傳和咨詢活動,廣泛宣傳規劃自然資源相關法律法規,增強群眾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引導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調動群眾學習熱情。2025年,我局積極響應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工作部署,結合工作實際宣傳《重慶市土地管理條例》《礦產資源法》,提高公民合法用地意識。
(二)推進全面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水平和能力
1.嚴格落實行政決策程序。一是認真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各類自然資源專項規劃的修改調整等重大決策,均組織專家論證,公開征求意見,進行了合法性審查,2025年我局申報1件重大行政決策,現目前在起草階段。二是嚴格落實《黨組會議議事規則》《局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并在集體討論基礎上作出決定。
2.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嚴把合法性和風險關口。積極落實法律顧問制度,每年簽訂法律顧問合同,聘用法律顧問2名,坐班律師1名。對重大事項、重大案件審核提出法律意見,充分發揮法律專家在我局各項工作中的專業作用,增強自然資源依法行政、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2025年共出具自然資源業務法律建議書20個,提供合同文件審查服務90個,日常性法律咨詢服務45次。
3.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以《信訪工作條例》為遵循,雙向規范維護法治秩序。注重源頭化解,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強化法制宣傳,引導群眾依法逐級走訪。嚴格落實限期辦理、錯辦追究、督促查辦。扎實開展領導干部接訪下訪,深入推進聯合化解,全力消減積案、老案。今年以來,我局主辦各級各部門轉交信訪事項及群眾向我局來信、來訪事項共計81件,其中巡視交辦事項11件,自然資源部信訪系統17件,信訪解民難系統37件、來信來訪16件。已辦結81件,信訪事項及時受理率和按期辦結率均為100%,未出現超期受理辦理現象。1-12月,局領導接訪下訪59次,現場接待群眾78人,專題研究信訪個案36件(次)?;饬私北趟鐓^陳某要求在其承辦地邊砌筑堡坎等信訪矛盾糾紛,也化解了長達20年之久的原國土局局屬企業改制后的承接企業涉及繼承權利的信訪事項。
4.加強行政應訴和行政復議工作。堅持復議訴訟臺賬登記管理制度,專人負責,及時更新案件動態。對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遵循“誰負責,誰應訴”原則,由具體行政行為的原承辦業務科室(單位)收集、整理具體行政行為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積極應訴,實現權責統一。2025年,我局共計辦理全年共辦理行政訴訟案件14件,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敗訴案件1件,為違法采礦行政處罰案件,因證據不充分導致敗訴。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1件,被糾錯2件,涉及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因程序不規范,適用法律錯誤導致被糾錯。在行政復議訴訟工作中,我局始終把調解、和解貫穿矛盾糾紛化解始終,鼓勵引導當事人通過自愿和解、依法調解方式化解行政爭議,尤其化解了長達十多年的平臺船舶行政補償訴訟案件以及虛假騙取不動產登記引發的行政賠償訴訟案件,共計引導當事人撤訴撤回復議申請6件。
5.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及時公開規劃自然資源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工作年度報告等主動公開信息,2025年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90件(含2024年結轉3件),已按期答復89件,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1件。在辦理過程中,嚴格依法依規,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著力為群眾服好務。
6.不斷強化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在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工作中,我局嚴格按照《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規定開展工作。新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均嚴格通過規范性文件“融e查”系統按照起草、公平競爭審查、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公布、備案等程序開展。多次針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清理工作,對全局近年來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查漏補缺,及時廢止或更新完善。目前,我局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9件,均已落實了政府、人大雙備案,今年對我局牽頭起草的2件區政府規范性文件提出了廢止意見。
(三)堅持提升行政執法效能,不斷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統籌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一是實現了執法隊伍“大綜合一體化”。涪陵區規劃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6名事業編制和18名人員整體劃入區土地儲備整治中心,在區土地儲備整治中心原有內設機構基礎上,增設4個自然資源保護科。明確將行政執法職能回歸局機關,由法規督察科(行政審批科)牽頭履行。二是實現了執法事項“大綜合一體化”。認領行政執法事項共計192個,其中行政檢查28項,行政強制7項,行政處罰160項,賦權鎮街事項1項,劃入城市管理部門執法事項21項,全面實行清單管理。三是實現了執法監管的大綜合一體化。出臺了《涪陵區規劃自然資源執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業務科室在“三定”方案及機關科室細化職責規定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包括日常監督巡排查、行政檢查,批后監督管理及行政處罰到位后的繼續監督管理,各規劃自然資源所加強日常巡查,實現與批后監管形成合力。四是實現了執法監督的大綜合一體化。明確法規督察科為行政執法監督科室,外聘法律顧問參與法制審核,推動行政執法整體規范、質效提升。五是實現了執法平臺的大綜合一體化。我局依托“執法+監督”數字應用開展涉及企業的日常行政檢查共計8條,即時行政檢查15條,行政檢查規范率和“信用+執法”綜合場景實施率為100%。
2.全面開展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我局按照市局工作要求,認真貫徹執行《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規范自然資源領域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聚焦7個方面重點問題,圍繞土地、礦產等領域開展自查自糾,總計抽查51件。行政檢查類38件,其中含日常檢查30件、專項檢查8件,主要涉及測繪行業的安全生產檢查和礦山的日常巡查等領域;行政處罰類10件,主要涉及非法占有土地和無證采礦等領域;行政許可類3件,主要涉及辦理采礦許可證等領域。經自查,均不存在違規執法行為。
3.深入實施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印發《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8類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共計梳理其他類問題3個,主要涉及案卷問題和執法公示問題,現已全部整改。
4.縱深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一是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業務水平。2025年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年度行政執法人員線上線下培訓共計7次58人次,切實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業務水平。二是以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為抓手,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通過在信用重慶網站上主動公開行政執法決定信息,接受社會監督,2025年共計公示行政處罰案件24件。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實現全過程記錄,并實現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我局建立了行政處罰會審機制,由分管執法的領導主持,自然資源保護科,法規督察科共同參與會審,會審前,由坐班法律顧問進行審查,形成行政處罰案件雙重法制審核機制,2025年共計會審行政處罰案件25件。三是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嚴格按照《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行政處罰,確保行政處罰公平公正。
5.加強重點領域專項執法。一是按照相關工作安排,我局深入推進“殯葬”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全區范圍內摸排“殯葬”領域違法占地違法行為,已對5起未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違法占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違法占地違法行為態勢得到根本扭轉。二是配合區城市管理局參加建筑垃圾清理專項整治行動36次。三是配合區住建委清理排查全區臨時混凝土攪拌站6宗,其中有相關手續3宗,剩余3宗已督促業主單位拆除。四是對“市審計指出違法建設占用高標準農田問題”209宗違法圖斑逐一研判,分類制定整改計劃督促整改,并填報系統。五是對“2025年審計指出疑似非農違法線索”744宗進行核查,經套合手續和疊加歷年衛片合法性判定后,涉及合法及其他類圖斑732宗,違法圖斑12宗。
二、存在的不足
1.主動化解社會矛盾和爭議效果不夠好。主要原因是規劃自然資源領域征地拆遷政策復雜、政策變化大、歷史遺留問題多、涉及群眾切身利益較大,群眾矛盾化解調解效果不夠好,溝通基礎差,形成長期信訪和多次訴訟。加之近幾年房地產市場經濟不景氣,與企業涉及土地出讓合同爭議日漸增多,各種矛盾糾紛給我局法治建設工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和壓力。
2.執法隊伍專業化水平亟待提升。屬于法律專業的執法人員極少,面對復雜的行政處罰案件時,存在法律適用不準確、調查取證不規范等問題。此外,執法人員老齡化嚴重,35歲以下年輕執法人員占比不足9%,創新能力和數字化應用水平較低。對于“執法+監督”應用理解困難,加上應用系統尚在進一步完善中,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較多,導致我局系統應用率較低。
3.與其他部門執法邊界仍有爭議。在日常執法中,仍存在與其他部門執法職能職責不清的情況。一是城鎮規劃區范圍內的農用地上修建的違法建筑,城市管理局認為其只查處城鎮規劃區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建筑,農用地上的違法建筑屬于我局查處職能職責,我局認為,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城市違法建設行政處罰不應區分農用地和國有土地,均屬于城市管理部門查處職能職責。二是與林業部門對林地的認定上也存在爭議,林業部門依據“林地一張圖”界定范圍,我局則按違法建設竣工前一年的土地利用現狀圖作為認定依據,存在地類認定爭議。三是與農委就農村村民違法建設房屋附屬設施行為的監管職責存在執法爭議。
4.沒收的建構筑物移送難。根據《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辦法》第三十五條中:“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出沒收礦產品、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行政處罰決定后,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生效后90日內移交同級財政部門處理”。但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我局移交區財政后,區財政局以我局上劃管理為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財政部關于印發〈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20〕54號)的規定,各級執法機關負責制定本單位罰沒財物管理操作規范,并在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對罰沒財物管理履行主體責任。因此區財政局函告我局履行管理的主體責任,導致沒收的建構筑物移送難。
三、2026年工作思路
1.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加強執法人員培訓,開展法律知識、執法技能等專題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職業素養。建立執法人員考核評價機制,激勵執法人員依法履職。
2.多種方式主動化解社會矛盾和行政爭議。加強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對于各類歷史遺留問題,建議區司法局提供法律支撐,聯合化解行政爭議和矛盾糾紛。
3.加強“執法+監督”數字應用操作培訓。建議進一步明確“執法+監督”數字應用任務要求,對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分模塊多次組織執法人員培訓,提升執法人員操作能力水平。
4.深化執法機構協同,構建高效聯動體系。積極推動區政府制定出臺《跨部門聯合執法操作指南》,有效落實區級各部門的執法職責,實現執法成效。現目前區農業農村委、區林業局、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存在各自為政,部門間相互協作達不到效能。為有效解決該項問題,建議區政府召集區農業農村委、區林業局、區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解決執法爭議問題,形成各部門行政執法暢通,不設路障。
5.建立工作機制,解決沒收建構筑物移送難的問題。核查違法占用土地已建成的建構筑及其他設施(構筑物)項目,是我局的工作職能職責,其中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用地案件,在違法用地上已建成的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處以沒收,對沒收后的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應移交區財政局接管和處置。但在實際工作中,結論與其相悖。建議由區府辦結合目前工作實際,頒布出臺沒收建構筑物的管理制度,制度中落實區財政局接管和處置沒收的建構筑物,以此,便于沒收的財物納入區財政管理。
重慶市涪陵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