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級政策:1、績效評估達到優秀的重慶市孵化器,給予每家50萬元的運營績效獎勵,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孵化器;績效評估達到良好的,給予每家30萬元的運營績效獎勵;績效評估未合格的,6個月內再次申請評估,再次評估仍未合格的,取消“重慶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2、首次成為國家級孵化器的,給予每家100萬元的能力建設和運行績效后補助。同時成為國家級孵化器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給予績效后補助。3、引進落戶的國際知名孵化器、科技部發布的年度考核評價達B類及以上的國家級孵化器,經認定達市級以上標準的,每家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區級政策:對新認定且穩定運營的國家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 50萬元、25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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