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
3.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排)水的;
4.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
5.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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