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推進法治建設。一是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局黨委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先后6次深入學習研討《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領導干部應知應會》等有關內容,同時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通過《重慶法治報》《新時代領導干部法治概論》等刊物和書籍不斷厚植理論功底、強化法治意識。二是局黨政主要領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學法、嚴格守法,注重在實際工作中活學活用。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等實務中堅持依法依規,做到了寬嚴有度、剛柔并濟,切實踐行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陽光法治的理念。
???(二)加強法治宣傳,營造法治環境。一是保障普法投入力度不減。全面做好常規普法宣傳宣講,通過“世界水日?中國水周”“雙百普法”“憲法宣傳周”等活動積極開展水法律法規宣傳宣講,今年以來投入宣傳經費5300元,發放宣傳資料2000余份,邀請專家講座1場次。二是推進普法宣傳下基層。結合我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較多、水利工程分布較廣的情況,組建了1支年輕干部組成的普法志愿者隊伍,在日常監管檢查中積極宣傳《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村鎮供水條例》等水法律法規。三是在機關辦公樓4樓精心打造“法治角”,在辦公走廊讓水法律法規“上墻”,提供300余本水法律法規書籍、刊物免費供職工日常借閱。同時,利用局內宣傳欄、標語、LED顯示屏等載體,廣泛宣傳法治思想,營造了濃厚的法治氛圍。
???(三)規范行政執法,提高執法質效。一是扎實組織全局干部職工開展線上法治學習和考試,新錄用公務員和部分執法人員共計13人參加區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模擬抽考,全局持證執法人員50余人參加行政執法人員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同時全局上下積極參加全區法治知識學習考試,考試參加率、合格通過率均為100%。通過開展法治理論學習考試,有效提升了全局干部職工的依法行政意識及能力。二是強化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我局嚴格落實各類監管機制,堅持防范在先,全程監督。積極宣傳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認真貫徹《水行政處罰實施辦法》《水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等制度機制,嚴格落實執法公示制度,在重大執法過程中依法告知行政相對人有聽證、行政復議權及陳述、申訴等權益。三是強化行政監管覆蓋,認真落實領導包片綜合督導檢查機制,開展執法檢查310次,及時發現并糾正各類問題隱患,確保水利系統各項工作依法有序穩步推進。
???(四)健全法治制度,夯實法治根基。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制審核機制,推進法制審查機制的常態化落實。經局黨委會認真研究,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嚴肅和規范法制審核委托授權的通知》(涪水利發〔2024〕263號),授權法律顧問參與合同審簽和重大行政執法行動。2024年法律顧問參與合同審簽264份,參與執法案件法制審核4件。二是清理水利系統現行行政規范性文件。經清理后我局現行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僅有6份,對失效文件及時進行廢止,確保了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是提升行政訴訟監督質效。嚴格落實局領導親自出席行政訴訟有關要求,勝訴洪湖電站行政訴訟2次。強化行政決策與執行的合法性基礎,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同時通過行政訴訟對水行政行為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全面審查,促使水行政機關更加嚴格地遵守法律法規,規范行政行為,減少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的發生,增強了法治意識,推動水行政機關更加積極地學習和運用法律知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緊緊圍繞信訪工作法治化,扎實開展多輪水利領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五)堅持法治思維,推進法治信訪。一是建立信訪工作法治化“路線圖”“導引圖”,印發《涪陵區水利局關于〈信訪工作責任制度〉的通知》,營造了濃厚的信訪法治化氛圍。二是印發《關于水利安全生產、信訪穩定、水旱災害防御、農村供水保障和三峽水庫管理等常態化聯系督導有關工作調整的通知》(涪水利發〔2024〕190號)《關于做好全區水利系統歲末年初及“兩會”“兩節”等重要敏感時段信訪穩定工作的通知》(涪陵水利發〔2024〕100號),要求干部職工常態化開展排查督導,同時在重點敏感時段進行專項排查督導,通過專題研判明確屬地屬事責任,采取集中化解和引導幫助屬地化解的方式,確保各類矛盾糾紛能夠提前防范、及時化解。今年共排查發現5件水利領域矛盾糾紛,并建立了矛盾糾紛化解臺賬。三是嚴格落實領導干部下訪接訪制度。我局主要領導今年先后10次專題研究安全生產、災害防御、信訪穩定等平安建設相關工作,共接訪下訪群眾20次,有效推動了胡某某重復信訪事項的化解。四是印發《重慶市信訪法治》宣傳手冊、《三峽移民信訪疑難個案問題解答》共計300余冊,引導了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以及幫助信訪干部理解和把握移民信訪政策,提高處理移民信訪問題的能力。五是全力做好信訪事項辦理。全年共辦理信訪和“民呼我為”事項42(件次)次,其中:辦理市水利局交辦3件次,區信訪辦交辦4件次,本局辦4件次,“民呼我為”事項31件次,辦結率100%、群眾滿意度93.3%。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區委、區政府堅強領導下,我區水利系統的法制建設雖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仍存在著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專業執法隊伍建設遭受重大打擊,執法專業化水平難以有效保障。主要原因是在“大綜合一體化”執法改革進程中,原區水行政綜合執法支隊被歸并到農業執法隊伍,人員、編制均已經劃轉到了農業系統,但水行政執法職責職能仍然保留在水利局。因缺乏專職執法人員,區水利局雖然編印了《涪陵區水行政處罰執法手冊》并加大了教育培訓力度,但因為執法人員分散在各業務科站且全都是兼職人員,水行政執法的專業化建設面臨嚴峻挑戰。二是水法律法規的社會知曉面、影響力仍不理想,普法力度需持續加強。主要原因是目前水法律法規和規章共計800多部,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但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長江保護法》等幾部主要法律外,其他法律法規的宣傳范圍還不夠廣泛,宣傳形式也較為單一、宣傳效果彰顯也不夠明顯。如《村鎮供水條例》《三峽水庫消落區管理辦法》等很多與我區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水法律法規規章還沒有深入人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將緊緊圍繞“八五”普法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全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向前邁進。一是開展“八五”普法攻堅行動,進一步明確普法重點,細化分解普法責任和任務,切實將水法律法規作為普法的主要內容,以各種形式開展大力宣傳,使之成為宣傳主流。二是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溝通對接,在區級層面法治宣傳中增加水利元素,提高水法律法規的社會知曉面、影響力。三是全面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將執法人員建設作為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抓手,繼續將法律知識納入干部職工培訓內容,切實做好“學習教育、考試考核”和“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兩個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