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情況。
始終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一項長期重大政治任務,引導黨員干部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學內涵、核心要義和實踐要求,推動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實。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委黨委中心組專題學習5次。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學好用好《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習近平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等理論讀物,組織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積極組織系統干部職工參加2023年度法治理論知識考試,參考率、合格率98.03 %。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情況。
持續落實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完善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體系,現有審批事項189個目錄、241個服務事項,全程網辦率達100%。減少審查環節,當場辦結率達到75.76%。推進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照分離”、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多證合一”改革,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取消。推行首席全權審批、信用承諾審批,辦理信用承諾審批1040件。全面清理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無法定依據收費項目。77個行政審批事項實現“全渝通辦”(66個)、“川渝通辦”(11個),72個事項落實“幫辦代辦”,?“新生兒出生一件事”一次辦1775件;全程網辦率、提前辦結率、按時辦結率、群眾滿意度均達100%。
???(三)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情況。
一是強化合法性審查。聘請專業法律顧問,全程參與重大行政決策、采購、合同等重要經濟活動,提升決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為依法行政、科學決策提供法律保障。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規定,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議事,并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和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應示盡示。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備案程序,凡出臺規范性文件須經委政策法規與職業健康科初審,委班子會研究通過,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報區司法局審查后,報區政府審查、審批或審議、發布,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5件。
二是完善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管理工作制度。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完善行政復議工作程序,積極引導當事人尋求通過和解、調解等方式化解爭議,及時研究、解決行政復議中反映出來的行政執法問題,推進行政調解有序開展,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2023年行政復議案件2件,其中一起為鄉村醫生非醫師行醫案經行政復議成功化解,一起為藥房非法設置行醫場所案經行政復議后維持行政處罰決定。
???(四)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市委“一號工程”和高質量發展這個首要任務,嚴格按照市衛生健康委和區委、區政府總抓手總牽引,強化法治建設,聚焦重點改革,大力實施“人才強衛”“科教興醫”升級醫療服務,積極融入成渝經濟圈主動作為。堅持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依法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實施“衛生監督藍盾”行動,部門聯動開展聯合檢查,檢查場所5333戶次,查處結案370件。獲得全國優秀典型案例1件,全市優秀典型案例1件。創建健康企業16家、塵肺病康復站1個,榮獲首屆川渝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技能競賽一等獎。
???(五)行政執法工作情況。
一是加大監督力度。全年對監管服務對象4381戶進行監督檢查 5412 戶次,監督覆蓋率達到100%,開展國家級雙隨機檢查459戶、市級雙隨機檢查218戶,監督完成與任務完結率均達100%;開展“衛生監督藍盾”行動、“你點名我監督”等18個專項行動,立案查處案件370件,其中大案要案8件,罰款 82.09萬元。
二是規范執法行為。修訂完善《區衛生健康委重大行政處罰合議制度》,堅持重大行政處罰集體合議,集體合議案件29件,糾正行政處罰8件。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一般程序案件全面使用說理式執法文書,向處罰對象說明其違法的事實、違反的法律條款、被處罰的依據和影響后果,全年行政處罰使用說理式執法文書98件。加強案卷質量評審,組織骨干力量進行內部評審,評審案卷311件,查找問題3個。加強執法人員培訓,通過“周末大講堂”、邀請市上專家等方式,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學習,以及衛生醫療相關法律法規等法律知識學習,全員學法,執法、知法、懂法,提升執法業務水平。強化社會監督,接到群眾來電、到訪投訴舉報49件,調查處置率100%。
三是加強法治宣傳。開展以案釋法,以案普法,選用5個典型優秀案例,就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釋法說理制作成以案釋法宣傳材料,發放到各醫療單位和全區27個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起到了普法教育的效果。推進上門“五心”服務,推出廉潔執法保“安心”、文明執法送“暖心”、依法執法立“公心”、服務指導顯“貼心”、一少一多助“省心”的“五心服務”活動,開展“送法進醫院 普法促發展”培訓活動,到醫療機構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法律法規19次。開展街頭宣傳,在生活美容場所張貼《遠離非法醫療美容營造群眾就醫環境》宣傳畫,引導生活美容機構合法經營。開展柔性執法,對輕微違法行為、首次違法后果輕微等行為,充分運用約談、整改等行政手段,督促其積極整改,全年給予不予行政處罰19件。
???(六)行政權力運行及受監督情況。
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健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制度,依托區政府網站、電子顯示屏、展板、專欄等形式公開醫療服務和行政處罰等信息。全年主動公開通知公告298條、動態36條、健康科普64條、愛國衛生運動信息12條、行政處罰275條、行政許可4071條等。在《巴渝都市報》、涪陵電視臺等主流媒體專題欄目,共公開各類信用信息3600余條,健康專題報道145余篇。強化信用監管,在信用中國(重慶)公示行政處罰信息275條,建立信息信用修復措施,對被處罰對象滿足信用修復條件的,及時給予信用信息修復,引導其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七)矛盾糾紛化解情況。
健全醫患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機制,著力化解醫患矛盾糾紛。建立醫患糾紛調處平臺,成立鄉鎮(街道)及區級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聘請專職調解員,包括醫學專業人員、律師、退休法官、退休法醫等專業人員,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心理疏導、調解引導等,將醫療糾紛化解在初始階段。與區司法局聯合組建人民調解咨詢專家庫,為較為復雜的醫療糾紛提供更加專業的意見建議。建立醫療糾紛聯動調處機制,對較大的醫患矛盾糾紛,區公安局、區司法局與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同進行調解,做到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緊密銜接。同時建立“調保”聯動機制,醫療責任保險公司共同參與調解,把調解意見納入參保醫院理賠范圍。建立“法調”便捷機制,對經人民調解結案的較大醫療糾紛,法院采取簡易程序,當場給予辦理司法確認。醫療糾紛通過調解結案的比例逐年上升(每年增加比例在5%以上),取得了五年來全區暴力傷醫案件零發生,無一例因醫療糾紛到市到京上訪的良好成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職工法治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衛生健康法律法規較多,部分職工學習主動性不夠,對法治體系了解掌握不夠。
二是執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存在監督執法隊伍人少事多、執法車輛老化嚴重、配置不足等問題,執法水平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監督執法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
三是法治宣傳需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還需進一步加強,法制環境還需進一步優化,普法責任落實和能力水平需進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是進一步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定期公開處罰案件、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建立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案件合議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合議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衛生健康重大行政決策和推進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二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全系統推行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制度并向社會公示,做好下放審批事項的承接能力建設和銜接,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持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把該“放”的堅決放開、該“簡”的堅決精簡、該“管”的真正管好、該“服”的服務到位。
三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強化部門聯動,提高監管效能,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加強綜合監督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大力開展執法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執法人員依法執法能力。積極推進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病監督等領域綜合監督執法,落實經費保障。
四是嚴格依法執法。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程序。執行好衛生健康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行政執法文書制作,以說理式執法文書為主。深入開展執法稽查,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查處和糾正行政不作為、越權執法、徇私枉法等違法行為。加強部門間合作,完善衛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五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面向社會全面公開部門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推進辦事公開,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主動公開醫療衛生服務有關信息,提高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透明度,促進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依法執業,誠信服務。同時,通過信用中國(重慶)、渝快政等網站公示違法行為,督促相關行業有序發展、健康成長,維護公眾生命健康安全。
六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突出行業特色,建設法治醫院。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運用好微博、微信、微視頻等普法平臺,增強衛生法律宣傳的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進一步增強衛生法律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提高醫療衛生人員法律意識和法律修養,增強干部職工依法行政、依法執業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