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堅強領導下,焦石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強化依法行政意識,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多角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夯實法治基礎,扎實推進鎮域基層法治建設,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將法治思維融入全鎮經濟發展、民生保障、基層治理、安全穩定、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等各項工作中,為全鎮經濟社會各項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牢固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強化思想引領,筑牢法治建設根基。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黨委班子成員為副組長,鎮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黨委書記為推動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細化分解任務。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及涪陵區?《涪陵區貫徹落實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重點任務分工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結合本鎮實際工作,明確年度目標、細化重點任務、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法律及黨內法規作為全年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全年開展專題學習12次,定期召開法治政府建設聯席工作會4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重大事項,聽取工作進展匯報、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24個。不斷提升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三是強化督導考核。將法治政府建設成效納入全鎮年度綜合目標考核體系,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考核,細化考核指標,加強日常監督,推動全鎮法治建設水平整體提升。
(二)深入宣教結合,營造知法用法氛圍。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鎮內宣傳展板、LED展示屏等各類宣傳陣地,循環播發法治文化宣傳片200余次;全年共組織專題宣傳活動12場,涵蓋憲法、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復議法、民法典、國家安全法、社區矯正法等多方面法律法規,發放宣傳資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眾達到了8000余人次,開展新法律知識講座和培訓班34班次,積極探索學校法治課堂建設,將法律知識融入日常教學,培養學生的法治觀念和守法意識。
(三)深耕矛盾調處,防范化解社會風險。一是優化調解力量提升調解效能。在鎮轄14個村(社區)建立和鄉賢議事堂和法律調解室,培育壯大人民調解員隊伍24名,開展集中培訓8次,實現矛盾糾紛原地化解率85%;全年調解案件總數達到204件(其中司法所直接調解疑難糾紛3件),涉及金額22.44萬元,調解成功率達到100%,有效維護焦石鎮的平安穩定。二是深化預防排查遏制矛盾升級。堅持“預防為主、調防結合”的方針,充分利用村社網格的精細化管理優勢,定期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確保問題能夠早發現、早介入、早解決,有效防止矛盾糾紛的惡化趨勢,全年共排查出潛在矛盾糾紛隱患126起,成功化解120起,化解率達到95%以上,切實將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三是扎實抓好社區矯正工作。緊密遵循社區矯正管理科的指導方針,從入矯初始教育到日常行為監督,實施全鏈條管理。在入矯環節,通過嚴格的入矯教育,使矯正對象明確身份定位,端正態度,為后續改造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四是扎實抓好安置幫教工作。截至目前,焦石鎮安置幫教在冊人員67名,其中一般幫教對象59名,重點幫教對象8人。落實臺賬與分級管理制度,確保精準幫扶。
(四)健全體系建設,依法行政質效雙升。深入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一是聚力涉企行政執法。優化執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簡行政許可事項,全面推進誠信政務建設,構建全周期服務體系,設立招商引資與項目建設服務專班,針對項目引進、落地、投產、運營等全流程環節,提供“一對一”全周期跟蹤靠前服務。重點解決企業用地審批、用工招聘、政策爭取等實際問題,累計幫扶小微企業解決各類訴求158件;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干擾,全年開展涉企執法檢查頻次較上年度減少30%,其中聯合檢查占比達到60%,有效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等問題。二是持續規范行政行為。全面升級打造鎮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整合入駐部門,建立便捷高效、規范統一的政務服務便民機制,規范化設立和運行無差別綜合窗口,實現政務咨詢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督辦、辦結反饋。農房審批、低保審批等群眾關注熱點事項辦理時長壓縮了70%以上,加強重大行政事項合法性審查,嚴格規范性文件報備,清理廢除規范性文件3個。三是高效協同處置民生訴求工作。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總客服”作用,實現政務咨詢投訴舉報等按責轉辦、限時督辦、辦結反饋工作,平均辦結市場1.78天,群眾滿意度98.6%。四是聯合管控穩定平安穩定。嚴查重點違法行為,針對環境污染、道路交通等領域開展聯合執法35次,開展駐站執法及日常交通安全檢查112次,查處違法行為552件,查處酒駕5起,罰款11090元。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檢查煙花爆竹經營戶40家次,收繳非法煙花爆竹產品225余件;常態化檢查危化、工貿行業21家次,發現并整改隱患66個;開展社會治安集中清查4次、校園安全檢查36次、查處違法行為552件;強化反詐防騙,完成反詐預警1073人次,全年未發生重大電信詐騙案件。
(五)深化基層治理,推動“三治”融合發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優化15個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所功能,升級6家“積分超市”運行機制,以德治春風化雨。完善以村規民約為核心的“一約三會”(村規民約、居民議事會、紅白理事會、鄉賢理事會)制度,將法治精神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其中,規范婚喪嫁娶、鄰里關系等行為。積極吸納法律明白人、網格員等力量參與基層治理,組織開展“法治示范戶”、“文明家庭”等評選表彰活動1次,評選涪陵好人4名,有效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促進了鄉風文明與基層善治。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意識有待進一步深化。個別部門和少數干部的法治思維、依法行政能力與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高標準要求相比仍有差距,運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自覺性、主動性需持續增強。二是基層執法力量與專業能力有待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人員相對不足,面對日益復雜的執法環境和專業性較強的領域時,存在能力恐慌;執法規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間,部分執法環節的精細化、標準化程度不夠。三是普法宣傳的精準性和實效性有待提高。普法形式雖然有所創新,但在針對不同群體(如企業、外來務工人員、青少年等)的個性化、差異化普法上還需加強;普法宣傳與群眾法律需求的有效對接機制有待完善,普法效果評估體系需建立健全。四是基層治理的法治化水平需持續提升。“三治融合”的深度和廣度有待拓展,部分村規民約的法治含量和可操作性有待增強;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的聯動效能尚未完全發揮,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前端作用需進一步凸顯。五是法治建設信息化、智能化應用不足。在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手段輔助行政決策、規范行政執法、優化法律服務、提升治理效能方面,探索和實踐還不夠深入。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
2026年,焦石鎮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區委關于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聚焦問題短板,精準施策發力,奮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臺階。
(一)持續深化理論武裝,在筑牢思想根基上再發力。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長期政治任務,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創新學習形式,通過專題研討、案例教學、知識競賽等方式,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全鎮干部職工的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
(二)健全完善體制機制,在壓實主體責任上再壓實。進一步強化鎮黨委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完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督查考核機制。優化法治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加強法治工作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保障各項工作高效運轉。
(三)嚴格規范權力運行,在提升決策公信力上再規范。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確保所有重大決策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程序。擴大法律顧問參與決策的深度和廣度,提升合法性審查質量。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動態清理和管理。
(四)深入推進規范執法,在增強執法效能上再突破。持續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動執法信息更加透明、執法過程全程可溯、執法決定合法有效。加強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開展常態化崗位練兵和技能比武。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強化案卷評查和執法評議考核。探索“綜合查一次”等柔性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溫度和社會效果。
(五)精準實施普法宣傳,在培育法治信仰上再創新。深入實施普法規劃,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針對領導干部、城鎮居民等不同群體,開展分眾化、互動式普法。充分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打造更多群眾喜聞樂見的普法產品。
(六)聚力夯實基層基礎,在化解矛盾調處上再深化修。訂完善務實管用的村規民約。健全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推廣“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建設經驗。加強“法律明白人”培養和使用,提升基層依法自治能力。深化新時代文明實踐,發揮德治教化作用。
(七)積極探索數字賦能,在提升治理智慧化上再探索。積極推動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在行政執法監督、公共法律服務、風險監測預警等領域的應用試點。探索建立鎮級法治政府建設信息化管理平臺,提升法治工作的智能化、精準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