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及成效
???(一)深學篤用習近平法治思想
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領導干部學習必修內容,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學懂、弄通、做實”的要求,通過集中學、線上學、經常學,教育引導廣大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2021年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4次。圍繞街道“12345”工作思路,將學習領會好、宣傳貫徹好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深刻領會把握“加強黨的領導”的根本原則,深刻領會把握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刻領會把握“堅持統籌推進”的工作方法,用于指導各部門、各村社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實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壓減權責清單事項,簡化行政審批。嚴格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社區)證明事項的通知》文件要求,清理取消35項證明事項,并要求各部門一律不得要求群眾或變相提供相關證明。二是優化政務服務。推進行政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在重慶市網上行政審批平臺領取并發布服務事項203項,涉及群眾醫保、社保、就業、農房建設、動物檢疫等方面,業務覆蓋范圍廣,有效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辦結行政審批事項272件,辦結公共服務事項6031余項。完善權力、責任、負面清單制度并實行動態管理,推進“減證便民”,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在街道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等窗口均印制有“一次性事項告知單”,基本實現“最多跑一次”目標。三是推進營商環境創新。動態化清理與營商環境要求不符的各項規定和阻礙公平競爭的文件;強化聯動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按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原則,在規范性文件制定中,嚴格限制新設行政審批事項或增設行政審批環節,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不得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二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規范調研、申報、審查和制定前評估等環節,按程序開展規范性文件印發、清理、報備等工作,做到了應報盡報和及時規范、清理;落實專人進行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不定期開展工作自查。經清理我街道未有要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法行政規范性文件。
???(四)著力提高依法決策水平
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黨工委辦事處重大決策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作出,不斷強化重大決策的審查制度,在涉及轄區內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實事工程等重大問題上,堅持由部門提出議案,主管領導先期審查,最后提交班子領導討論決定的制度和程序,阻絕了行政決策的隨意性,提高行政決策水平,推進重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的制度機制,暢通公眾參與公眾決策渠道,充分聽取公眾意見,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和管理考核,聘請的法律顧問參與了科學決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方面的工作。
???(五)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完善機構設置,合理職責劃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承擔行政執法方面相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應急管理等職責,承擔處理突發事件,拆違工作。應急管理辦公室統籌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應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職責;處理突發事件、災害救助。二是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行政效能。堅持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工作臺賬,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確保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嚴格執行“三項制度”,著力推進事前、事中、事后公開的執法關鍵環節音視頻痕跡留存與可回溯管理。嚴格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落實執法公示責任;嚴格執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通過文字、音像等方式記錄行政執法全過程,按規范歸檔保存;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制度,各執法部門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治審核,未經法治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加強對行政機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的培養,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提高行政決策的公信度與執行力,從源頭減少行政糾紛的產生。三是強化隊伍建設,提高執法能力。組織委托執法人員參加各項業務知識培訓,做到應學盡學,應訓盡訓,不斷提高機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通過信息簡報、座談會等形式,定期匯報交流工作;積極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指導,促進業務水平不斷提升。街道現持市政府執法證38人;共有巡邏車輛16輛、執法記錄儀12臺、錄像機3臺、錄音筆4支。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依法出庭應訴,依法辦理人民法院司法建議、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接到行政復議案件0起(改革前),行政應訴案件3起(一審),行政負責人出庭率100%,辦理檢察建議一起。按照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的相關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等平臺信息公開作用,圍繞深化改革、經濟發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設等領域,扎實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街道動態、財政預決算、政府文件等信息80余條。做好社會熱點和網絡輿情答復工作,積極應用辦公熱線、政府公開信箱等平臺,加強與群眾的溝通互動,傾聽民意、了解民情,幫助群眾解決困難、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共處理答復公開信箱留言51條,扎實推進依申請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2021年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23個,配齊配強專職人民調解員100余人,提高公共法律服務能力,重點協調解決消費者權益、勞動關系、醫患關系等方面的矛盾糾紛。構建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糾紛解決機制,網格化管理平臺化解各類糾紛452件,信訪辦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77件,駐所人民調解室累計成功調解案件數量644件,簽訂人民調解協議書104份,切實促進社會平安穩定。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體系、隱患風險防控體系,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加大對公共安全、道路交通、水庫塘堰、建筑消防等重點領域的監管力度,用法治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年共開展執法行動96起,整改隱患308起。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網格化管理已經全覆蓋,基本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三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配合區級部門依法打擊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謠傳謠、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加強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和法律服務,及時防范化解因疫情引發的矛盾糾紛,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四是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結合“七五”普法、憲法宣傳、綜治宣傳、禁毒宣傳、安全宣傳等活動開展日常性法治宣傳教育18次,在全街營造“人人學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圍。
???(八)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
始終將法治建設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黨政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認真對照《涪陵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查工作規定》,以及區委、區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安排,把法治政府建設列入重點工作,把部門、村居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堅持領導干部集中學法,堅持領導班子每年集中學法5次、干部職工每年集中學法2次,集中學習了《憲法》及黨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論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市、區重要文件精神,進一步增強了法治意識。注重提升領導干部法治理論水平,領導干部參加法治理論知識考試的參考率和合格率均為100%。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傳效果有待提高。部分群眾法律意識淡薄,缺少對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的正確理解,易造成執法矛盾
二是干部法治素養有待提高。個別街道干部文化水平較低,對于法治政府建設等工作理解不深入,適應較慢,不利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三是執法人員業務能力不足。街道行政執法人員缺少區級業務部門組織的專業知識培訓,對法律法規理解不到位,對執法程序不熟悉,業務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2年工作重點
一是持續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廣播、標語、上街設點、入校普法等形式,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圍繞新修訂的憲法、有關依法治國的理論知識、廉政法規知識、民生有關的公共行政法規及政策等進行宣傳。
二是持續做好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一是積極協調與區級有關部門盡快簽訂行政委托執法書,進一步明確街道綜合執法機構自身職能職責、受委托權限,確保行政執法工作有序推進;二是積極推進執法證件申領換領工作,確保執法人員持證率達100%。
三是持續強化法治隊伍建設。一是做好干部法治知識提升工作,定期開展法治知識培訓,尤其注重對街道干部的教育引導,有效提高全體干部的法治意識;二是加大行政執法培訓力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強化執法人員的為人民服務、文明執法、依法行政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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