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公布實施萬州等區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函》(渝環函〔2025〕27號)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經市政府批準同意,區政府決定撤銷部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現予以公布實施。請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做好相關保護工作,確保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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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涪陵區撤銷部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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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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