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對本地戶籍,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在定點康復機構每年康復訓練滿10個月的,按照殘疾兒童2000元/人·年的標準給予生活交通補助(其中生活補助1000元/人·年,交通補助1000元/人·年)。
工作流程:
監護人持訓練證明、殘疾兒童戶口頁、監護人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現場申報,區殘聯審核、發放補貼。
時限要求:
自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發放資金。
政策依據:
???《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涪陵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涪陵府辦發〔2018〕240號)
主管單位及咨詢電話:
涪陵區殘聯:023-7230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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