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3-10
內容簡介:
補貼對象:在補貼實施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補貼范圍:主要有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機械、水產機械、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農田基本建設機械、動力機械、設施農業設備等14個大類37個小類118個品目。
補貼標準:根據《重慶市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對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
工作流程:
購機者自主購機后→憑身份證明材料(個人—身份證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登記證書原件),銀行卡(折),購機發票原件→到鄉鎮(街道)農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錄入補貼系統(實行牌證管理的收割機和拖拉機,應先辦理牌證,提交登記證書原件)→區農業農村委審核→區財政局兌付資金。
時限要求:
申請時間不限;農業農村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在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進行公示,區財政局保證在15個工作日內兌付資金。
政策依據:
???《重慶市涪陵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涪農委發〔2021〕65號)、《關于重慶市涪陵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補充通知》(涪農委發〔2021〕76號)
主管單位及咨詢電話:
涪陵區農業農村委:023-7222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