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3-10
內容簡介:
補償對象:參與各年度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的個體農戶,且履行日常撫育義務。
補償標準:新一輪退耕還林直補補償標準為1200元/畝,農戶參與實施的退耕地造林地塊兒經多次驗收合格后,五年內分三次補償給農戶,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分別按每畝500元、300元、400元進行補償。
工作流程:
1.?當年度退耕地造林任務完成后,區林業局通知各鄉鎮街道開展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兌付工作。
2.?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在申報兌現補助資金前一個月內務必組織開展退耕還林自查驗收,以當次驗收結果為依據進行申報。
3.?鄉鎮自查驗收合格后,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對村社戶申報材料審核合格、公示無異的,以自查驗收待兌付申請函的形式,向區林業局申報兌現直補資金。對村社戶的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規范的,責令其及時補充完善后,再向區林業局申報;對村社戶申報材料合格,但公示有異議的,應調查處理清楚后再申報;自查驗收不合格的,須責成退耕還林責任人整改至合格。
4.?區林業局審核鄉鎮街道的申報材料和兌付要求。審核合格的,向區財政局提交直補兌付函;審核不合格的,退回或者要求鄉鎮街道補充完善。
5.?區財政局結合直補兌付函情況,將資金劃撥給委托銀行,由委托銀行按照區林業局提供的信息支付給退耕還林農戶。
6.?區林業局、區財政局、委托銀行和退耕還林鄉鎮街道,及時對直補資金的兌付情況開展督促、核對、反饋和完善。
時限要求:
按照當年國家和市局文件要求執行,通常12月前需兌付完成。其中驗收不合格的,待農戶整改結束并再次驗收合格后予以兌付。
政策依據:
各年度重慶市林業草原生態恢復保護資金計劃文件。
主管單位及咨詢電話:
涪陵區林業局:023-7237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