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適用時間為畢業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適用時間為畢業后一年內,下同)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殘疾人、退捕漁民、去產能企業職工,以及公益性崗位就業登記人員等)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按規定參加培訓并取得證書后,根據不同培訓項目、職業(工種)及等級給予承訓機構職業培訓補貼。
工作流程:
承訓機構申請培訓補貼→公共服務機構受理審核培訓補貼、公示→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補貼。
時限要求:
按季度辦結
政策依據: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4〕13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公布職業技能培訓目錄(2024年)的通知》(渝人社辦〔2024〕78號)
主管單位及咨詢電話:
涪陵區就業和人才中心:023-72237676、023-7226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