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背景
近日,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錯時共享停車工作的通知》。將促進全區停車設施有效利用,推進區域停車泊位錯時共享,解決停車供需矛盾問題。
二、政策依據
《重慶市城市管理局關于推進錯時共享停車工作的指導意見》渝城管局〔2024〕5號。
三、目的意義
提升停車資源集約利用效率、實現停車規范有序為目標,重點緩解老舊小區、學校、醫院、商圈等區域停車壓力,構建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個人自愿的停車共享良好氛圍。
四、主要內容
(一)全面排查、試點推進。率先推進符合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專用停車資源對外開放共享,主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全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專用停車資源按照原則不少于40%比例參與錯時共享停車工作,具體參與車位數量,由所在地轄區鄉鎮街道進行統計認定。
(二)定向共享、信息認證。全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與居民小區、學校、醫院等有相對固定停車需求的車主采取定向錯時共享的合作模式,增強工作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定向共享需進行車主信息認證,由共享車位使用者的單位或社區對車主(車輛)信息進行認證。共享車位使用者應與停車資源提供單位簽訂共享協議。
(三)統籌推進、屬地為主。區城市管理部門要有效發揮開展錯時共享停車工作的牽頭統籌作用,加強對共享停車管理服務指導,積極推進全區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建設工作。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工作實際,指導做好共享需求對接、共享車位施劃、共享模式確認、共享協議簽訂、共享服務管理等工作。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按照要求完成停車備案,區城市管理部門要主動做好備案指導服務工作。
(四)市場運作、專業服務。為充分發揮共享停車資源利用效率,鼓勵采取市場化有償共享的方式,收費標準應在政府指導價下,根據停車資源所在區域,參照周邊停車收費標準,進行優惠收取。共享停車資源應根據各自情況,可選擇白天、夜間、周末、節假日等不同錯時共享時段,一般情況的定向錯時共享停車時段為工作日18:30至次日8:00,非工作日24小時全天共享。各共享停車場的收費主體原則上為該停車場產權人或管理人,并負責在開展定向錯時共享停車的車位上增設“共享車位”專用標志標線。
五、適用范圍
方案適用范圍為涪陵區。
六、實施日期
本規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