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臺的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發揮物業服務行業在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創新社區綜合管理中的積極作用,以市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為導向,激勵物業服務企業轉型升級,為推動我區高質量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特制定本《辦法》。
二、政策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本區物業行業實際制定。
三、目的意義
對進一步提升我區物業服務水平,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勵我區物業服務企業轉型升級推動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四、核心舉措
本《辦法》由總則、考評指標和計分辦法、評選申報審核和審定、附則共四章十五條組成。
總則對參評對象條件、評選原則,考評指標包括管理規模、服務質量、營業收入、區內入庫稅金、就業參保人數五項,考評基準分值共計100分,計分方法包括加分、扣分和否決項;評選申報、審核和審定對考評程序進行了說明;附則對考評涉及的考評指標統計口徑等進行了說明。
五、適用對象
???(一)在涪陵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企業。
???(二)企業物業服務面積50萬平方米且年營業總收入300萬元以上。
六、執行標準
考評基準分值為100分,考評指標包括管理規模、服務質量、營業收入、區內入庫稅金、就業參保人數五項。計分方法包括加分、扣分和否決項。
七、時限
評選按年度進行,實行動態考評,每年評選1次,次年3月底前開展上年度評選工作,對企業的考評期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辦法》自2019年12月17日起施行,至新文件出臺廢止。
八、注意事項
每年評選十佳物業服務企業時,根據物業行業發展情況,實事求是評定十佳物業服務企業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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