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2020年我區按照“科學規劃、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經濟實用”等原則牽頭謀劃并編制了《重慶市涪陵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2021—2025年)》,根據規劃要求建設了一批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為規范和加強全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保障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政策依據
根據《關于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渝環〔2019〕231號)、《重慶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辦法(試行)》、《重慶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績效評估指南(試行)》等文件要求,編制了本辦法。
三、目的意義
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是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本原則,強化運營管理是充分發揮設施生態環境效益、促進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通過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辦法明確管理范圍、對象、要求、責任主體、資金保障等內容是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內在要求,對我區農村生態環境改善、農民生活品質提升、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四、核心舉措
一是明確了運營管理主體。各鄉鎮(街道)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管網等輔助設施的管理主體,負責轄區內設施的日常監管。資源化利用設施和納污管網交由所在鄉鎮(街道)運營管理,一體化處理設施可委托第三方專業公司運營管理。
二是明確了運營管理內容。各鄉鎮(街道)應當督促運營單位按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技術標準》(GB/T51347-2019)的要求,定期檢查和維護排水管道,檢查和清理檢查井,對構筑物及相關設備進行保養、維護,對運營維護人員進行培訓等。各鄉鎮(街道)應當督促運營單位完善管理臺賬,做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本信息和日常巡查、維護修理、出水水量和水質監測、電力藥劑消耗等記錄;應當督促運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方案,做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及應急工作。各鄉鎮(街道)應當督促運營單位安全規范處置污泥,確保處理處置后的污泥符合國家標準,并對污泥的去向等進行記錄,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三是明確了運營管理資金保障體系。資源化利用設施運營費包括設備電力費、維修費、人工費、信息傳輸費等,由區財政局包干補貼1萬元/年·座。一體化設施運營費包括電力費、設備維護費和折舊費、信息傳輸費等,按3.12元/立方米和設計能力的60%(超出據實)結算。自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竣工驗收之日起,由代建單位實施1年的試運營,試運營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將設施移交至運營單位,試運營期產生的費用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五、適用對象
本辦法所稱農村生活污水,是指農村居民生活活動中產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廁所污水和生活雜排水,不包括工業企業廢水和畜禽、水產養殖等農業生產廢水。本辦法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自然村、行政村、農村社區、集中居民點的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一體化處理設施、納污管網的運營監督管理。
六、執行標準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技術標準》(GB/T51347-2019)和《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50/ 848-2021)。
七、時限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八、注意事項
資源化利用設施是指以“污水收集管網+生態調控池+還土管網”為系統的構筑物(設備)以及接納、輸送污水的管網和輔助設施(泵站等相關設施)。
一體化設施是指以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為主體的構筑物(設備)以及接納、輸送污水的管網和輔助設施(泵站等相關設施)。
納污管網是指將農村生活污水輸送至場鎮污水處理廠的管網和輔助設施(泵站等相關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