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請問重新修訂并出臺《重慶市涪陵區轉貸應急周轉資金管理辦法》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答1:為切實幫助各類貸款主體在貸款到期后及時獲得金融機構續貸支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擴大政策支持面,降低資金使用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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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2:新《管理辦法》修訂后,政策支持范圍發生了什么變化?
答2:與修訂前的《重慶市涪陵區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周轉資金管理辦法》相比,新《管理辦法》將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納入政策支持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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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3:其他條件符合的情況下,企業如有500萬的銀行貸款即將到期,能夠申請多少轉貸資金?
答3:根據《管理辦法》第九條:企業申請的單筆轉貸應急周轉資金額度控制在貸款到期金額或合作銀行承諾續貸金額(按就低原則執行)的?90%以內,其余部分由企業自籌。該企業最多可申請450萬元的轉貸資金,自籌剩余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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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4:使用轉貸應急周轉資金的時限是多久?
答4:轉貸應急周轉資金使用時間原則上控制在?15 個工作日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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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5:使用轉貸應急周轉資金的費用如何計算呢?
答5:資金使用費按每個工作日 0.1‰計算,收費不滿 1個工作日的按 1 個工作日計算,“專精特新”企業免收資金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