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征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以下簡稱“居民醫保”)有關工作,根據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渝醫保發〔2025〕42號),現印發《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征收工作的通知》(文號)。
二、政策依據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渝醫保發〔2025〕42號)。
三、主要內容
???(一)2026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籌資標準
按照國家要求,為積極適應人均預期壽命不斷增長、醫療消費水平持續提升的形勢,鞏固提高居民醫保待遇水平,《通知》明確,2025年財政繼續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補助力度,人均財政補助標準較上年增加30元,達到700元/人·年。參加我市2026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400元/人·年、二檔775元/人·年。
???(二)參加2026年度居民醫保繳費時間
???《通知》明確,參加我市2026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為文件下發之日起至2026年2月底。在2025年12月底前參保繳費的,連續參保人員從2026年1月開始享受待遇,未連續參保人員從2026年1月開始計算待遇等待期;在2026 年1月至2月參保繳費的,連續參保人員從參保繳費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連續參保人員從參保繳費的次日起開始計算待遇等待期。
例如,張某已參加了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在2025年12月31日完成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則從2026年1月1日起開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李某未參加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在2025年12月31日完成居民醫保參保,則從2026年1月開始計算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從2026年4月1日開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三)落實參保激勵約束機制
自 2025 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后每連續參保繳費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 4000 元。對當年醫保基金零報銷且于次年正常參保繳費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
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參保繳 費或未連續參保繳費的人員,設置參保繳費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其中,未連續參保繳費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1個月待遇等待期。
通過激勵約束措施鼓勵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加強自我健康管理、連續參保繳費,連續參保人員可獲得更高保障,也從根本上更好地維護全體參保人員利益,同時保證基金平穩運行。
???(四)持續鞏固醫保脫貧攻堅成果
???《通知》按規定落實好醫療救助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工作,確保兩類人員參保率不低于99%。一是穩定鞏固農村低收入人口基本醫保待遇水平,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梯次減負功能。二是常態化開展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患者監測預警,重點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脫貧人口以及普通居民醫保參保群眾分層分類監測預警工作,進一步強化信息共享和部門間工作協同,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風險。
為切實抓好組織實施,《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強化部門協同,增強風險意識,加強基金管理,做好宣傳解讀,推動制度政策落實落細落好,切實維護群眾醫療保障權益。







重慶市涪陵區政府網微信公眾號